??? 近日,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通知,就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中央1號文件)作出專門部署,要求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,切實做好服務“三農”工作,積極促進農村改革發展。
?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,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第一年,貫徹落實好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1號文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。擴大國內需求,最大潛力在農村;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,基礎支撐在農業;保障和改善民生,重點難點在農民。通知指出,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、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,深刻認識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,努力做到“四個統一”,積極推進“四個轉變”,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上來,切實把行動統一到中央加強“三農”工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,進一步增強促進農業穩定發展、農民持續增收的自覺性和責任感。
通知要求,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促進農業穩定發展、農民持續增收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,創新機制,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,積極服務農村改革發展。要積極支持農村各類市場主體加快發展;鼓勵、支持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;充分發揮農村經紀人的作用,切實搞活農產品生產流通;開展合同幫農工作,切實為農民排憂解難;開展商標富農工作,充分發揮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在促進農民增收中的作用;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廣告市場監管,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農村廣告市場環境;要嚴格執行文件規定,落實停止征收“兩費”的政策,嚴禁以任何名目和理由繼續收取或變相收取“兩費”,嚴禁借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之機違反規定收取其他費用。
通知指出,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以實施《農資市場監督管理辦法》為契機,繼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,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,加快落實強農惠農政策,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,維護農資市場秩序,促進農業穩定發展。要切實規范農資經營行為,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,規范農資經營行為;要突出重點季節、重點地區、重點市場和重點品種,認真開展保春耕、保夏種、保秋播三次專項執法行動,并積極探索農資市場監管預警制,加強事前防范;要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,并及時發布消費預警;要大力支持信譽好、規模大的農資企業到鄉村開展農資連鎖經營,暢通農資流通渠道,方便廣大農民群眾購買放心農資。
加強農村市場監管,對于維護農村市場秩序、促進農業穩定發展、服務農村改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通知指出,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著力解決農村市場的突出問題,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,切實加強農村市場監管,努力營造公平競爭、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。要圍繞農村市場食品安全開展專項執法檢查,突出抓好糧食、食用植物油、肉類、蔬菜、禽蛋、奶制品、副食品、煙、酒、醬油、食醋、食用鹽、糕點等農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質量監管,嚴厲打擊農村集市、食品店和農家店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;要圍繞家用電器、建材、裝飾材料等新農村建設重點商品,特別是地震災區重建所需材料等商品,深入開展商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;要進一步加強糧食市場監管,切實維護糧食市場秩序;要嚴厲查處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、包裝、裝潢和企業名稱,以虛假宣傳手段誘騙農民消費,農村醫療機構和農資交易中的商業賄賂等各種坑農害農行為,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;要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,扎實推進農村平安建設。
通知強調,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大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力度,切實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。各地要加大農村12315網絡和“一會兩站”建設工作力度,積極推進12315網絡進商場、進超市、進市場、進農村,努力將農村12315執法平臺建設成為工商部門與農民群眾信息互動的平臺,工商部門暢通民意的平臺,接受農民消費者監督、聽取農民群眾意見的平臺,解決人民群眾最迫切、最需要、最現實利益問題的平臺,切實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。同時,要加強對涉農消費咨詢、申訴、舉報信息的匯總分析,有針對性地開展消費警示、提示,及時進行消費引導,促進擴大農村消費需求。
通知最后指出,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以實施新“三定”方案和停止征收“兩費”為契機,進一步轉變職能,依法履行職責,按照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,進一步更新發展理念、監管理念、執法理念和維權理念,切實提高服務“三農”的水平和效能。
(中國工商報)